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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在明面之下,翁涛当时和这个‘裴律师’之间,究竟发生了什么呢?
像翁涛这样只学个皮毛并且喜欢四处炫耀的人,在专业人士眼中是很可笑的,一般很少有人愿意搭理,但这个裴律师,似乎是很有身份的一个律师,却耐心地给翁涛提出建议。
——这一点很奇怪!
再有一点,一个似乎很专业的律师,一个只学会了皮毛的民工,前者会在什么情况下给后者建议呢?不可能一上来就循循教导。
所以,很有可能是在他们深谈之后。
如果他们之间有过深谈,那么,是否是在翁涛叙述过他的‘四条理论’从而引起了‘裴律师’的‘兴趣’之后呢?
若上面这一切真的发生过,那么最开始的外文和最后的标注字样,似乎就有答案了。
那些外文单词,以及‘伊顿公学’,应该是这位裴律师在显示专业或者为达到其他目的时说的,或许这位律师的中学就是在哪里读的。
而翁涛那样喜欢表现自己的人,这位裴律师的表现,在他眼中是一种很有格调、充满羡慕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