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70 why not? (第4/8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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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在《生化危机》里面,丧尸行走普遍缓慢,有的丧尸还能口吐“莲花”,这是一种经典的丧尸形象。
但另一部电影《僵尸世界大战》,那里面的丧尸跑的比人还快,就立刻和《生化危机》中的丧尸有了极大的区别。
丧尸的产生方法不同、丧尸的定义不同,就让两个都叫作“丧尸”的东西,在版权上变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。
这就和网文的抄袭一样,哪怕有一部书和《斗破苍穹》的故事情节几乎相同,但只要设定不一样,语言描述不一样,那就很难在法律上确定抄袭。这也是为什么一场抄袭官司,一打就要好几年。
不过近些年界定抄袭的标准有了改变,全扒情节变得很容易会被确定为抄袭。所以高明的抄袭者,完开始稍稍变化情节,或者一本书只抄袭一小部分,通过多本书的总结,来完成自己的书。
总而言之就是,“丧尸”这种银幕形象版权,和确定小说抄袭一样,都是非常难以确定的。
所以苏夜压根就没想弄丧尸的版权,他打从一开始就没想着要用“丧尸”这个名字赚钱,他要用“丧尸”这种独特的、非常具有开发价值的怪物,创造一种全新的电影类型!
也就是地球上已经欣欣向荣的“丧尸片”!
《生化危机》表达了什么思想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