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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他只是一个伙计,一个屠夫,一个薪水都不够买一身新衣服的屠夫。从时候人们口中的瘪三,长成了一个身怀杀技的屠夫。一个连趁手的杀猪刀都没有的屠夫。
每天五更刚过,他就要从柴房里出来磨刀,然后将一天所需卖的各种肉身屠宰。放血,去毛,开膛破肚,处理下水,将肉一扇一扇地挂在木架上。
天还未亮,月依然明,星依然稀。睡眼惺忪的王天宝,走到猪圈将那头五花大绑的野猪给拖了出来,这是附近的猎户打来的野猪,凶猛异常,所以被捆的相当结实。
别人杀猪,都是用杀猪刀从勃颈处往猪的心窝里捅。但是,天宝的杀猪刀不能那样使用,好像是一把断裂的砍刀,断口宽而整齐,不适合捅杀,他每次都是仗着自己力气大,直接将牲畜的头颅整个剁下,倒也省事。
不用整日听那些牲畜放血时的哀鸣与嚎叫,干脆利落。这样做就是太脏,血液喷的到处都是,因此没少被老板娘骂。
这头野猪强壮的有些离谱,都赶上老黄牛了,褐色的棕毛如钢针一般,两个猪耳朵比老板娘用的扇子都大。将它从圈里拖出来,着实费了一番功夫,好容易将野猪拖到青石板上,他没有二话,机械地举刀便剁。
野猪一般性情都比较残暴,起怒来,连山里的野狼都要退避。但这头野猪被捆的十分结实,几番挣扎却是徒劳。
眼见王天宝的屠刀就要落下,它眼睛看向断刀,一股寒气直逼心肺,“哥,饶命啊”
迷迷糊糊的天宝听到有人话,稍微愣了一下神,四周看看院子,并没有人,木楼上的灯光还未亮,老板娘和老板的酣睡声,一高一低混合着周围的虫鸣,仿佛悦耳的彩铃。
没有人,看来自己还没睡醒出现幻觉了吧。他举刀又砍。